通知公告
关于2014年下半年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编辑:陈向柳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7日

各位同学:

2014年下半年,学校将评审“光华奖学金”、“华为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公益奖学金”、“宏信奖学金”、“奥维咨询奖学金”等6项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

1. 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的申报名额

各单位可分别申报1名研究生作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从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中差额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奖励金额1万元),其余学院落选的候选人不再参评本次其他校级奖学金。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差额评定的这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将作为我校2014年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报送宝钢教育基金会,由基金会在全国范围内差额评审,最终确定是否获得特等奖,如若该生获得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则奖励金额增加至2万元。

2. 其他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我院名额情况如下:光华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1个,航天科技集团CASC公益奖学金三等奖(2000元)1个,华为奖学金一等奖(5000元)1个,二等奖(3000元)1个。

如果学院在评选时有困难,可以向学校提出书面说明,允许在单位内部进行硕博之间名额调整。

二、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1.研究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执行。20149月份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奖学金。

2.参评人选应同时符合以上评审办法和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见附件1)中所规定的评奖条件,部分校级奖学金奖项中有限制性条件(见附件2)。

三、奖学金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附件3,所有申请表、汇总表和备案表见附件4

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919日下午1700

请同学们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附件: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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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