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寒假将至,为了保护寒假期间广大同学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值班制度。请各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全体辅导员寒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各单位每天保证有一名学生工作干部值班,具体安排请于1月14日16:00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学生处管理科(xscglk@xmu.edu.cn),详见附件。
二、重视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单位要召开专门会议,加强寒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尤其强调出行、防盗、防火、防骗和饮食方面的安全。离校学生的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返乡、返校和外出时,要自觉遵守交通、治安等法规,返校要准时。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纪律,保持通讯畅通,临时外出要向所在单位报告。
三、加强住宿管理。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特别是女生应集中住宿。其中四人间宿舍至少安排三人住宿,二人间宿舍安排二人住宿。学生宿舍不得出租出借,不得留宿他人。寒假期间留宿的学生须自觉严格遵守学校和公寓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厦门大学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暂行规定》、《厦门大学学生宿舍(公寓)管理暂行规定》、《厦门大学学生宿舍用电管理办法》,不得留宿外人,不得将钥匙转借他人,不得违规用电,不得在宿舍内烹饪饭菜,不得在宿舍内酗酒、喧哗。要关好门窗、水电,贵重物品要自行妥善保管。
请各单位组织人员在放假前深入留校学生宿舍了解情况,并就寒假期间留宿及相关事宜加强教育管理。
四、发生突发情况应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刻上报学校总值班室(电话:2186110)和学生处(电话:2186248),不得延误。
附件:2010-2011学年寒假值班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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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