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党委(党总支):
为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准确评价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激励和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根据《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现将2010年辅导员工作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专职辅导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辅导员工作关键绩效指标、个人绩效承诺和例外绩效事件三个方面。
三、考核组织
学校成立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成员由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漳州校区党工委负责人组成。同时,原则上按学部设置成立五个考核工作组,每组组长由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处级领导担任,成员由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处级领导以及学部所属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组成。学院成立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由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副院长为成员。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学生处具体组织实施。
四、进度安排
(一)学生考评(5月24日-6月15日)
各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要在辅导员所带的学生中按学号等距抽取50%以上的学生(如所带学生数超过200人,参加评议的学生不少于100人),按要求填写《辅导员工作学生考评参加名册》(见附件一)和《辅导员工作学生考评信息表》(见附件二)。学生考评会由学院组织,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其他辅导员必须亲自主持。《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关键绩效指标学生考评表》由学生处、校团委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回收,并组织专人录入考评系统。
(二)学院考评(6月16日-7月5日)
各学院成立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6月16日-7月1日完成辅导员工作个人绩效承诺考评工作,并于7月2日下午前将《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个人绩效承诺考评表(2010年度)》(纸质版)及考评结果报送学生处教育科。
(三)学校考评(6月20日-7月15日)
五个考核工作组对辅导员关键绩效指标学校考评部分和例外绩效事件进行考评。学生处提供关键绩效指标中的二级指标(谈心制、周记制、档案制、学风与考纪情况)和例外绩效事件考评相关材料及考评标准。
(四)学校审定(7月16日-7月21日)
学生处对辅导员工作关键绩效指标、个人绩效承诺和例外绩效事件三个方面的考评结果进行汇总,并将汇总结果提交学校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确定最终考核等级。
五、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辅导员考核工作,严密组织、充分动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衔接,科学有序。
(二)请各学院务必于5月20日下午前将《辅导员工作学生考评参加名册》和《辅导员工作学生考评信息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党委公章报送学生处教育科,两份表格的电子版请发送至xscjyk@xmu.edu.cn。
附件:
1.辅导员工作学生考评参加名册
2. 辅导员工作学生考评信息表
学生处 人事处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一:
辅导员工作学生考评参加名册
_____________学院 考评辅导员______________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年级 |
专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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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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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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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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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辅导员工作学生考评信息表
学 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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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带学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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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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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取学生比例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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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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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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