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二○○九年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编辑:杨机像发布时间:2009年07月13日

全校各单位:
          2009年暑假即将来临,为了安排好今年暑假期间学校的各项工作,现将暑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暑假从7月26日起至9月12日止;
      (二)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各类学生报到注册时间为:
           1.9月11日为二至五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注册时间;
           2.9月12日-13日为2009级新生报到时间。
      (三)教职工休假时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暑假期间,教师带薪休假。学校要求全体教师和教辅人员应利用暑假为下学期的教学工作做好准备;学校各级党政管理人员应坚守岗位,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教学、科研和科技产业化工作提供正常的保障和服务工作,并利用暑假期间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由于我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阶段正值暑假期间,按照学校和各学院、各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工作安排和《整改落实方案》,有大量艰巨的整改落实任务和学习实践活动的总结工作需要在此期间完成。为此,今年暑假全校中层以上干部不轮休,如确需外出,仍需按有关规定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在不影响整改落实和总结工作的前提下,其他工作人员可由各学院、各单位视实际情况适当安排轮休,但至少要保证本单位三分之二以上的工作人员在岗。9月10日(星期四)全校教职工正式上班。
      二、几项具体要求
     (一)暑假期间,全校各单位要正常运行。各学院行政工作人员和机关各职能部门职工除轮休的外,其余均应正常上班。请各单位于7月20日前将本单位职工轮休的安排分别报送至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
     (二)全体师生员工均应遵守上述规定,不得提前放假或随意延长假期。确需请假者,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三)学生工作部门要组织好假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各学院应在放假前向学生重申游泳安全、外出安全及留校学生应注意的有关事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后勤集团及有关单位要搞好假期伙食,确保饮食卫生,要做好学生宿舍的调整工作,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回家探亲的师生员工车船票、机票的服务工作;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各施工单位安全教育,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四)全校各单位要继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严防火灾、盗窃、泄密等事件发生。
    以上事项,请全校各单位妥善安排,确保暑假期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整改任务有效落实。


                                                             厦门大学办公室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