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规定,现将2009年清明节放假时间通知如下:2009年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六、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假日,4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4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6日(星期一)。 因今年清明节适逢学校88周年校庆,为确保校庆期间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和校园稳定,全校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的相关工作。 厦门大学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