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班创新学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厦门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试行)》(厦大教〔2015〕33号),为鼓励本科生积极参加科创竞赛活动,引导学生自主性、探索性、实践性学习,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学校实行本科生创新学分奖励制度。全日制本科生在读期间,在学校认定的各级各类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发表论文等方面取得成果,通过申请和认定后可获得的相应学分。从2015级起创新学分作为必修要求,每名本科生应至少取得2学分,2019届毕业生97.2%取得了创新学分。为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班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掌握学分获取情况。2020届本科毕业班为实行创新学分必修要求的第二届本科毕业班,各学院要通知学生及时在创新网申请创新学分,做好创新学分审核认定工作。
二、创造条件,精心给予学生更多选择。对于还未取得2个创新学分的毕业班学生,各学院要一一约谈学生,及时了解原因。要积极谋划,创造条件,通过举办学业竞赛、设立科创项目等多种方式,给予学生更多选择,确保不影响毕业审核。
三、创新学分认定流程
学生申请—指导教师审核—学院审核—学院公示—教务处审核—学校公示—正式认定
四、申请冲抵全校性选修课程序
创新学分累计超过2学分的,超过部分可冲抵全校性选修课学分,累计冲抵不超过4学分。具体申请程序:
1. 学生申请。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抵扣申请。
2. 学院审查。学院审查学生申请是否符合文件规定,创新学分是否足够抵扣等。汇总符合要求的申请,填写《毕业班学生创新学分冲抵全校性选修课学分申请汇总表》(见附件),签字盖章交到教务处实验与电教管理科。
3. 学校审核。教务处对全校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公示。
4. 学分登记。经学校认定的申请,教务处将与创新学分一起统一导入教务系统。冲抵的学分课程记为《通识教育》,通识教育课程,免修,不纳入学分绩点计算。创新学分冲抵校选课学分后,按抵扣后剩余创新学分核算《创新实践》课程成绩等级。
四、时间节点
1. 学生申请:即日起-5月22日
2. 学院审核公示创新学分(含冲抵校选):2020年5月30日前
3. 学校认定创新学分(含冲抵校选):2020年6月3日前
五、联系方式
实验与电教管理科,钟杰,2181651,jwccxw@xmu.edu.cn
附件:毕业班学生创新学分获取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20年5月11日
附件:毕业班学生创新学分冲抵全校性选修课学分申请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