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2019年各学院转专业工作细则及接收转专业工作具体方案的通知
编辑: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7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报送2019年各学院转专业工作细则及接收转专业工作具体方案的通知》([2019]厦大教 24 号),现将各学院报送的转专业工作细则及接收转专业工作具体方案予以公布。

一、转专业报名的基本流程

请有申请转专业意向的同学认真了解学校转专业要求和各接收学院的要求,慎重考虑,于417日中午12:00430日下午17:30登录厦门大学师生服务系统(http://ssfw.xmu.edu.cn/)转专业报名模块。

学生转专业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批准后,请各学院教学秘书于56日前将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交教务处学务科游老师(2182252)。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教务处(同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sophyyou@xmu.edu.cn,邮件标题请写“××学院2019年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另一份学院保存。

二、转专业报名的基本要求

2019年转专业参加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四年制专业20172018年入学的,五年制专业201620172018年入学的),并符合以下要求:

1.委培生、定向生(含师范生)、国防生应事先取得委培单位同意;

2.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3.录取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非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和科技竞赛获奖者),入学后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

4.医学类学生,不得转至非医学类专业;

5.厦门大学与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合作办学招收的会计学、金融学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6.按照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凤凰计划)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7.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8.入学当年招生章程无其它规定不允许转专业的;

9.未曾转过专业(不含已参加学院专业大类分流的)。

三、其它注意事项

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的转专业工作细则及接收工作具体方案由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另行通知。拟申请转入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的学生,请关注经济学院官方网站(http://soe.xmu.edu.cn/)及教务处主页的通知。具体可咨询经济学院教学秘书(丛老师:2182396)、王亚南经济研究教学秘书(邓老师,2182387)。

附件:附件1:2019年各学院接收转专业工作细则.rar

附件2:2019年厦门大学各学院接收转专业工作具体方案.xlsx

附件3:厦门大学本科生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厦门大学教务处

2019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