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8年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的通知
编辑: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9日

各学院、各项目:

根据《厦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厦大教[2015]35号)文件要求,为加强过程管理,学校将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含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以下称“大创项目”)2018年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即对研究时间已到期或即将到期的项目启动结题验收工作,同时对研究时间未到期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对象

(一)结题验收对象

根据立项任务书,研究终止时间为2018630日前的,以及项目负责人为毕业班的大创项目均要接受本次结题验收。

(二)中期检查对象

1. 2017年立项且不参加本次结题验收的大创项目。

2. 申请延期的大创项目。

二、工作内容和步骤

本次工作将启用本科生创新网“中期检查”、“结题验收”、“项目延期”模块完成。

第一阶段:417-424

请各学院组织项目组在创新网系统认真填写《厦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书》(以下简称《结题报告书》)或《厦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书》(以下简称《中期检查书》),上传相应电子版支撑材料,并于424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学院。

电子版支撑材料包括:

1. 项目各成员的研究心得体会;

2. 论文或专利等相关支撑材料;

3. 成果证书及成果简介等。

中期检查的项目只需提交第23项。

第二阶段:424-428

1. 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组织专家组评审,必要时组织答辩,提出成果及学分认定意见。

2. 专家在审阅项目相关支撑材料的基础上,结合答辩情况给出分数和等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通过”,59分及以下为“不通过”,在系统评分,并完成其中相关内容的填写。

3. 学院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开展情况汇总表》(系统自动生成导出)。结题优秀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结题项目数的20%

4. 项目结题验收后,学院根据《厦门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试行)》(厦大教〔201533号)文件规定,对项目组学生进行创新学分认定,并记录在学生成绩卡。课程为 《创新实践》,必修课。

第三阶段:5月上旬

学校组织审核,审核结果将作为下一阶段经费拨付和新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

创业实践项目将组织现场答辩,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项目组应提前准备好答辩PPT和相关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延期结题

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项目填写《厦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并于424日前完成系统申报。原则上项目负责人为毕业班的项目不予延期;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一年。学院对延期项目需在《汇总表》中备注说明。

四、材料报送

1. 《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2. 请各学院于428日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报送教务处实验与电教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jwccxw@xmu.edu.cn, 联系人:王锦辉、钟杰,电话:0592-2181651

五、其它事项

1. 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是提升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实施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要予以高度重视,组织专家,做好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

2. 各学院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大创项目经费划拨的重要参考。

教务处

2018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