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选派本科生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赴国内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编辑: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7日

关于选派本科生2017-2018 学年第二学期赴国内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2017)厦大教136号.pdf

关于选派本科生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

赴国内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吉林大学及中国政法大学等“关于交换培养本科生协议书”的精神,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我校继续选派本科生前往上述高校交流学习。为做好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交流对象、交流时间及交流名额等见附件1

2.费用缴纳。双方互换的本科生按各自学校规定标准在己方学校交纳学费,按对方学校规定标准向对方学校交纳住宿费。

3.报名推荐。请各学院在组织学生自愿报名基础上,择优选拔合适人选,通过学院教学秘书于20171211日前将学生报名表1份(见附件2)、中文成绩单1份、1寸照片3张(还需提供照片电子版,以学生姓名+申请高校名字作为文件名)以及《厦门大学赴国内高校交流学生登记表》(见附件3)统一汇总后报送教务处学务科办理相关手续。学生登记表和照片电子版材料发送至ganyajuan@xmu.edu.cn

4.正在修读辅修专业的同学,应当事先向辅修专业开课学院办理缓修手续,回校后再继续修读。正在修读辅修专业的同学,如参加校际交流,可能需要延长学习年限才能修完辅修课程。

校际交流是我校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参与校际交流活动,学生获得“第二校园”学习的重要经历。各学院应指导学生做好学业规划。入选参加交流的学生,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应积极完成交流任务,不得随意中途退出交流项目。

联系人:甘老师,联系电话:0592-2182252

附件: 1. 附件1:厦门大学本科生赴国内高校交流计划.pdf

2. 附件2:厦门大学本科生申请派往国内高校交流学习报名表.doc

3.附件3:厦门大学赴国内高校交流学生登记表.xls

教务处

2017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