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研究院):
根据《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2010)厦大研字14号)文件和我校201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精神, 201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硕博连读指从本单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拟按硕博连读方式选拔的学生需根据招生单位的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招生单位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考核工作及初选工作的基本原则、选拔条件、选拔程序按照《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执行。相关原则重申如下:
1.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培养专业须制定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应区别于普通博士生与硕士生培养方案,三年级进行硕博连读的专业学制应为6年,二年级进行硕博连读的专业学制应为5年)。培养单位须将培养方案对外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2.为保证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各培养单位应制定选拔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将实施细则向研究生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3.未提交备案或未公布硕博连读考核细则和培养方案的单位,不能开展硕博连读选拔工作。
4.硕博连读生在报考阶段不需要确定导师,被录取后由导师组负责指导培养。
5.2011年博士招生人文社科类学院确认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人数应达到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5%,理工医类学院确认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人数应达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60%以上。
6.我校2011年不招收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在职考生报考我校,如被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定向生和委培生申请硕博连读的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其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的有效证明。
7.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须与公开招考的考生一起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各培养单位录取时,在硕博连读考生和公开招考考生之间,按复试成绩排序录取。
三、报送材料要求:
以学院或研究院为单位报送材料。请各单位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将以下材料(各一式一份)报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
(1)拟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
(2)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3)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一览表
(4)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四、时间安排
2010年11月29日-12月15日:申请人填表和专家推荐。请各位同学务必在12月15日下班前将申请表提交研究生秘书。
2010年12月16日-2010年12月29日:学院组织考核。
2010年12月30日-12月31日:学院向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报送相关材料。
2011年1月1日-1月14日:研究生院与招生办、考试中心等部门联合审定。
2011年2月中下旬:研究生院公示获准参加复试研究生名单,并通知研究生在考试中心网上报名。
2011年3月1日-5日: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2011年3月8日前:向报考学院递交报考材料。
2011年4月: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
五、其他
1. 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做硕士学位论文,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
2.硕博连读研究生获得博士复学复试资格后,学院(研究院)不再受理其硕士学位申请。
3.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正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如申请放弃硕博连读资格,须报博士招生学院(研究院)和研究生院批准后,方能继续完成硕士学历教育。
4. 未被录取的硕博连读申请人可继续完成硕士学历教育;已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若在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中途放弃学业,原则上不予转为硕士研究生。
相关附件:1.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
2.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10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