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本学期的相关工作将于2015年1月23日结束。现将期末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课程考试安排
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安排在第18、19两周(2014年1月12日—23日)。考试周内停止课程的教学工作,进入期末复习和考试阶段。在复习考试周期间,原上课教室安排停止执行,需用使用教室进行辅导或考试的,应向学院教学秘书申请。
(一)公共课程考试:本学期全校性公共政治课程、部分公共外语课程考试安排如下:
1月12日 10点30分-12点30分 综合英语
1月15日 10点30分-12点30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1月16日 10点30分-12点30分 自然辩证法概论
具体时间与地点安排详见附件1,各班学生分考场情况可向任课老师咨询,或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进行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位学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二)专业课程考试:按照《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基本规范》中规定,必修课程采用考试方式,具体考试安排详见附件2;
(三)加强考试纪律教育
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杜绝考试作弊现象的发生,请各位同学务必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老师的指令和监督。对考试中出现各类违规违纪、作弊行为,学院将坚决按照我校《厦门大学考试纪律及违规处理办法》和《厦门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二、关于成绩
按照《厦门大学研究生选课与成绩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必修课程(含公共必修课)70分为合格,其他课程 60分为合格,达到合格要求的方可获得学分。一门课程缺课累计达课程时数的1/3或无故缺考者,该课程考核成绩以零分计算。
三、关于课程重修
我校研究生课程从2004年起取消补考制,实行重修制。研究生考核不合格的课程应当重修。重修课程班级安排可随原课程任课教师班级,也可随研究生所在院系下一年级该课程班级。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获准缓考的研究生只能参加该课程下一轮次的考试,不能提前或单独考试。
四、关于开课排课和选课
2014-2015学年春季学期选课将于2015年1月下旬开始。
五 、关于新学期开学
根据校历安排,2014-2015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注册时间为2014年3月1日,请各位同学按时注册报到。
附件1: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考试考场安排
附件2: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考试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