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校庆期间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编辑:snchen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6日

体研究生

2020年校庆期间将评选颁发“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40项校级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本次将评选的校级奖学金分为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35项)、定向奖学金(3项)和专项奖学金(2项)三大类。

根据学校分配,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如下:

闽都*国际银行奖学金:博士生2人3000元/人;建行奖学金:博士生2人,硕士生13000元/人;至善奖学金:硕士生1人5000元/名黄希烈奖学金:博士生1人,8000元/人;潘懋元奖学金一等:博士人1人,8000元/人。三大奖面向全校评选,可以申报博士生硕士生各1人10000元/人

二、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获得过2019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19年国家奖学金、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获过2019年下半年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20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20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3.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4.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候选人落选之后仍可以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三大奖落选候选人是否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

、研究生(非海外生)候选人基本参评条件

2019级:

1.学习勤奋刻苦,课程成绩优异,无不合格课程;

2.科研成果突出,创新能力显著。

3.同一学年内,不得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2019级:

1.学习勤奋刻苦,课程成绩优良;

2.科研成果突出,创新实践能力显著,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研究生在学制内原则上仅可获得一次三大奖,可多次获得其它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能重复使用)。同一学年只能获得一次校级奖学金(三大奖及校外竞争性奖学金除外)且与国家奖学金不能兼得

、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申请者需提交的相应的报名表和汇总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生提交申报材料以电子材料为主电子版请发送776767243@qq.com邮箱。请按照以下范本为电子版材料命名:文件名:××申请表-张三;××汇总表-张三。邮件主题:2020年校庆期间××奖学金评奖材料-张三。所有申请表,汇总表等材料见附件。

2.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3月11日(周)下午16:00。

请申请者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1.《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非2019级参评适用);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2019级参评适用);

3.国际学生奖学金的申报条件按《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执行。其中,第六条海外研究生奖学金评分办法参照厦大研〔2011〕29号文件执行;第十一条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申报和评审程序参照厦大学〔2011〕42号文件执行

4.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详见附件同学严格按照评审办法中的评奖条件进行申报。如对评选条件有疑问的,可事先与辅导员联系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