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学生军训因病/因事“减、缓、免、”训申请程序
编辑:陈向柳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6日

 

一、因病申请

(一)填写申请表

对照《军训“减”、“缓”、“免”体检标准参考表》,填写《因病减缓免军训申请表》。

(二)开具诊断证明

到厦大医院或翔安同民医院进行检查,向医生出示《因病减缓免军训申请表》,由医生出具诊断证明。

(三)单位审核

“申请表”送学院初审,并附厦大医院或翔安同民医院开具的医学证明,在生源地就医的也可出具由县级以上二甲医院开具的医学诊断证明。

(四)上交材料

各学院将申请表及诊断证明材料(包括既往病史材料)左侧装订,于828日下午500前交至军训办。

二、因事申请

学生因事不能参加本次军训的,应在828日前,填写《因事减缓免军训申请表》,并报送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学院于828日下午500前交至军训办。

    学生因事不能及时入营或需要提前回撤的,需提前与所在院系学工办和学校武装部进行沟通,并填写《因事减缓免军训申请表》,递交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请假原则上缺训不得超过三天。

三、申训申请

未参加军训的学生申请补训,须在军训正式开始前1周向各学院提出申训申请。

各学院根据减、缓、免、申训情况, 汇总填写《2013年本科生军训减、缓、免、申训汇总表》,将《汇总表》连同《申请表》及诊断证明材料一起报送军训办公室。

    申请表请见附件学生军训因病因事“减、缓、免、”训申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