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大一、大二、大三学生短学期进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紧急通知
编辑:石义凯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5日

关于大一、大二、大三学生短学期进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紧急通知

 

全体大一、大二、大三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司〔201313号)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有关“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体育工作”的精神,学校决定于2012-2013学年短学期对大一、大二、大三全日制本科生进行2013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根据13号文件的要求,2013年全国统一测试项目,大学各年级每个学生要测试9个项目〔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50米跑、1000/800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且测试数据于1031日之间要上报教育部,教育部于111-30日组织对各地上报数据进行抽查、复核,此次《标准》测试实行校长责任制所以原定短学期对本部大三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的通知暂停执行,新的体质健康测试通知如下:

1. 短学期要完成本部大一、大二、大三三个年级所有在校本科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工作,测试项目为以上9个;翔安校区因场地问题学生体质测健康试安排在9月份开学后进行;

2.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即本学期)有选上体育课程的学生随堂测试,并把9个测试项目的成绩填写在成绩卡签名后上交任课体育教师,这些学生短学期不用再参加体质健康测试;如果上体育课期间未参加9个项目测试或9个项目未测试完的同学短学期跟着学院一起参加测试;

3.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即本学期)未选上体育课的大一、大二、大三学生由各个院系负责人和体测中心组织测试;

4. 若个别同学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测试,请上体育教学部网体质健康测试中心栏下载免测申请表(附件),按要求填好表格并由院系领导签意见盖章并附医院证明(有效期201312013.12)复印件后,上交给各班体育委员,再由体育委员交到学院负责人石义凯老师;

5. 此次测试数据没有评分等级的标准,教育部拟根据各地测试结果重新修订《标准》,并按新的标准评定各地学生体质测试成绩;

6. 各测试项目单位为身高(cm)、体重(kg)、视力(如:左5.2/4.8)、肺活量(ml)、50跑(秒)、1000跑(男)/800跑(女)(分.秒如4.12)、坐位体前屈(cm)、立定跳远(m)、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7. 引体向上测试注意事项:(1)受试者应双手正握单杠,待身体静止后开始测试。(2)引体向上时,身体不得做大的摆动,也不得借助其他附加动作撑起。(3)两次引体向上的间隔时间超过10秒停止测试。

8.体测时间待定。

因考虑有的院系短学期有安排学生外出实习,为了保证顺利完成测试任务,请各班级做好统计、组织工作。

学院联系电话:2580618

厦门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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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6-4

附件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