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教育部各直属高校上报截至9月1日的2010届毕业生就业情况。请各学院认真落实目前意向就业、灵活就业、待就业、暂不就业和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并填写《厦门大学2010届意向就业、灵活就业、待就业和暂不就业毕业生就业落实情况调查表》和《厦门大学2010届家庭经济困难待就业毕业生就业情况表》,加盖学院公章后,于9月2日前交至学生处就业指导科。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如有单位证明(协议书、劳动合同、接收函、调档函、工资条等均可),应附上该证明复印件。电子版的就业落实情况调查表请在附件中下载,用户名、密码和各院上报就业方案的用户名密码相同。
附件1:《厦门大学2010届意向就业、灵活就业、待就业和暂不就业毕业生就业落实情况调查表》
附件2:《厦门大学2010届家庭经济困难待就业毕业生就业情况表》
学生工作处
201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