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省教育厅通知,各地(市)招聘毕业生除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所属重点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可由各市、县(区)自行决定是否纳入全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外,招聘其它毕业生(包括本省福建师大等五所高校毕业综合成绩前10%的师范本科毕业生)均须参加全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经研究并请示上级后,决定将2010年福州市中小学与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活动招聘对象进行调整,原定本省五所高校(即福建师大、厦门大学、集美大学、漳州师院及闽江学院)毕业综合成绩前10%的师范本科毕业生暂不列入此次供需见面活动的招聘对象范围。调整后的招聘对象范围如下:
1、2010届普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要求本科、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一致且与所报学科志愿专业对口)
2、2010届部属重点师范院校(不含分校及办学点)普通全日制的师范本科毕业生(要求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志愿专业对口)
其它事项仍按福州教育网发布的《关于2010年福州市中小学与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进行。
特此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