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教育部各直属高校上报 截至12月31日的2009届毕业生就业情况。请各单位认真落实目前意向就业、灵活就业、待就业和暂不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并填写《厦门大学2009届意向就业、灵活就业、待就业和暂不就业毕业生就业落实情况调查表》,加盖学院公章后,于12月28日前交至学生处就业指导科。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如有单位证明(协议书、劳动合同、接收函、调档函、工资条等均可),请附上该证明复印件。电子版的就业落实情况调查表可在通知附件中或就业指导中心主页的下载专区中下载,用户名、密码和各院上报就业方案的用户名密码相同。
附件:厦门大学2009届意向就业、灵活就业、待就业和暂不就业毕业生就业落实情况调查表
学生工作处
200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