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厦门大学兼职辅导员选聘与管理的实施意见》【(2009)厦大学20号】(可从“辅导员之家”网站上下载)的文件精神,我校正式启动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为进一步完善此项工作,现将2009年兼职辅导员选聘和管理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1.学院党务秘书、青年专任教师
2.优秀研究生尤其是硕博连读的研究生。
二、选聘人数
按照《厦门大学兼职辅导员选聘与管理的实施意见》中的配备原则,各学院(研究院)结合目前辅导员在编实际情况进行申报,配备原则如下:
1.专职辅导员配备不足的学院,可以按缺编数的1:1.5配备兼职辅导员;
2.没有本科生的研究院配备1名兼职辅导员;
3.全日制研究生人数200以上的学院,超过200人的学生数按1:200的比例配备兼职辅导员。
三、选聘时间安排
1.申报招聘计划:9月18日—22日,根据《关于印发〈厦门大学2009年各学院(研究院)辅导员岗位核定表〉的通知》(厦大人〔2009〕124号)的文件精神(可从校内公文系统下载),各学院(研究院)可依据《厦门大学2009年各学院(研究院)辅导员岗位核定表》(附件1)和上述配备原则向学生工作部(处)申报需招聘兼职辅导员人数,22日前将《2009年学院(研究院)兼职辅导员聘任需求计划表》(附件2)提交学生处教育科,由学生工作部(处)和人事处核定招聘人数。
2.公布招聘信息:9月23日—25日,学生工作部(处)和人事处公布各学院(研究院)招聘人数。
3.报名:9月26日—10月10日,学院(研究院)进行宣传发动,应聘者填写《厦门大学辅导员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3)报名。
4.资格审查:10月11日—10月13日,学院(研究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10月13前将推荐人选的资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进行资格审核,学生工作部(处)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5.组织考核:10月14日—10月21日,用人学院(研究院)组织面试考核,由学院(研究院)与拟录用人员双向选择确定拟录用人选。
6.审批:10月22日—10月27日,用人学院(研究院)将《拟聘兼职辅导员面试情况登记表》(见附表4)和相关材料以及拟录用人选报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并报学校审批。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发布录用结果,通知录用人员与学院(研究院)签定聘用协议书,由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发放聘书。
附件1:厦门大学2009年各学院(研究院)辅导员岗位核定表
附件2:2009年学院(研究院)兼职辅导员聘任需求计划表
附件3:厦门大学辅导员岗位应聘报名表
附件4:拟聘兼职辅导员面试情况登记表
人事处 学生工作部(处)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