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位同学:
接学生处通知,为扶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香港道德会捐资在我校设立“香港道德会厦门大学贫困学生扶助基金”。为做好扶助基金的评定工作,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人数和标准
每年总额为人民币100万元,每年资助40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分配给我院的名额是11名),每人资助2500元。各学院的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二、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者为正式注册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心公益事业;
3.申请者需经过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年受助总额符合《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的规定;
4.申请者品行端正,学习勤奋,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
5.受助者自愿签署道义契约(附件二),承诺在有经济收入时返还助学金。
三、评选程序
1.学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宣传告知本扶助基金及其评选条件;
2.符合条件的学生请下载填写《香港道德会厦门大学贫困生扶助基金申请表》(附件三,电脑打印,亲笔签名),连同正式成绩单、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于3月27日前交给辅导员,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至
yangjx@xmu.edu.cn。
3.学院学工组按照评选条件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审查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在校表现和已获资助情况后确定候选人,并将初评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
4.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统一制作《08-09学年香港道德会厦门大学贫困生扶助基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附件四)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连同学生的申请材料报送学生处管理科(1312)。
5.受助学生名单提交 “香港道德会厦门大学贫困学生扶助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
四、资格取消规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受助者将失去受助资格:
1、违反校规、校纪、受学校纪律处分者;
2、学习成绩明显下降者;
3、瞒报家庭经济状况、弄虚作假者;
4、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不需要继续资助者;
5、将所获助学金用于挥霍、浪费者;
6、出于各种原因丧失学籍或转学者;
7、管委会认为有必要终止资助的其它情况者。
伟德国际1946源自英国团委
2009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