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硕、博各年级:
根据学校评优工作安排的要求(相关通知可见网址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0981.htm),为做好伟德国际1946源自英国2024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一)《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附件1)
(二)《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附件2)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包括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
(二)评选名额
本科生:“优秀三好学生” 7人、“三好学生”29人、“优秀学生干部” 7人。
研究生:“优秀三好学生” 4人、“三好学生”18人、“优秀学生干部” 4人。
三、评审程序
(一)学院下发评优通知;
(二)学生在学生工作系统(http://xmuxg.xmu.edu.cn/)进行网络申报,登录个人账号后,搜索并点击进入“表彰评优申请”应用进行填报。
(三)学院确定初评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四)学生工作处复核获奖名单,在学生处网站(https://xsc.xmu.edu.cn/)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
(五)学校颁发荣誉称号证书。
四、评选要求
本次评选荣誉称号不能兼得,荣誉称号与各项奖学金均可兼得,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基本要求
符合申请表彰奖励的必备条件,包括热爱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关心集体等等。
(二)活动要求
参评年度(2023年9月1日—2024年7月20日)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不含实习)。
(三)学业要求
参评年度中(2023—2024学年),应修课程全部合格,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并且成绩(GPA)要达到以下标准(本年级同专业):
| 优秀三好学生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本科生 | 前10% | 前30% | 前50% |
研究生 | 名列前茅 | 成绩优秀 | 成绩优良 |
*(四)体测要求(仅限本科)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原则上本科生申请“三好学生”和“优秀三好学生”需要体测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可不受此限制(体测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上一学年的测试成绩为准)。
此外,申请人必须避免以下情况出现:
(一)疏忽大意
荣誉称号的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二)违纪违规
凡在2023-2024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管理要求的,取消该生参评资格。
(三)欠缴学费
凡是欠缴学费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四)弄虚作假
在荣誉称号的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荣誉称号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五、 材料提交
(一)申请人提交
【截止时间】9月2日:申请人在学生工作系统申报并确认无误后,将汇总表以及其他证明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附件名称和邮件主题均为:“本/硕/博-20XX级-评优-姓名” ,材料要求如下:
1.汇总表:本科生提交附件3,研究生提交附件4;
2.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证明:格式为PDF,命名为“姓名-学号-志愿活动/社会实践”;
*3.体测成绩证明:仅限本科生,格式为PDF,命名为“姓名-学号-体测成绩”;
4.获奖证明:格式为PDF,命名为“姓名-学号-奖项名称”。
(二)班长提交
【截止时间】9月4日:班长发动班级同学,对本班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以班级为单位投票),并将评议结果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20XX级-本/硕/博-XX班-评议结果”。
邮箱地址:2568639890@qq.com(本科生)
xwh2024@xmu.edu.cn(研究生)
联系人:谢老师
电话:0592-2580126
伟德国际1946源自英国
2024年8月20日
附件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doc
附件2: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 号).doc
附件3:我院2024年下半年个人荣誉称号汇总表——本科生.xlsx
附件4:我院2024年下半年个人荣誉称号汇总表——研究生.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