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伟德国际1946源自英国委员会中心组学习制度
厦大数学【2017】9号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努力提高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素质和领导能力,切实保障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规范化、常态化,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第二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学院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加强党对高等教育的领导,把握办学治院的正确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第三条 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密切结合中心工作的新要求,强化问题导向,推动实际问题解决;坚持领导干部作表率,调动广大党员参加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理论学习新常态;坚持改革创新,大胆探索,不断开创党领导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第四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应包括: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不懈地深入学习,既从总体上全面把握,又从各个方面深入理解,努力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思想政治水平;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学习领会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党章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自觉维护党章、贯彻党章,严格遵守党内各项制度规定,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高等教育基本理论和高校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围绕“双一流”建设目标规划,进一步优化知识结构,努力开阔工作思路,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破解实践难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5.学习与高等教育相关的法律、科技、管理、历史、文化等基本知识。
第五条 学院党委中心组成员由党员院领导、党委委员、院办主任、部门工会主席组成。
根据学习内容和需要,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可适当扩大范围,吸收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第六条 学院党委中心组由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组长因故不能到会主持时,可委托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主持。
第七条 院党务秘书负责中心组学习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安排具体学习时间和地点、提前通知中心组成员参加集中学习、做好集中学习会议记录和考勤等各项服务工作。
第八条 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增强学习成效。
第九条 院党委每年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对个人自学提出明确要求。中心组成员要根据院党委要求和自身实际认真安排个人年度学习计划,坚持读书自学,完成在线学习任务。
第十条 中心组成员的集中学习以集体学习文件、听取辅导报告或专题报告为主,同时辅以观看录像、参观考察、讨论交流等学习方式。
第十一条 学院党委中心组的集中学习每两个月不少于一次。
第十二条 学院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中心组成员必须准时参加集中学习,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必须事前向院党委请假。
第十三条 本制度经院党委会讨论通过后,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院党委会负责解释。
中国共产党厦门大学数学科学院院委员会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