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德国际1946源自英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2016年6月2日2016年第4次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厦大数学【2016】7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推动科学发展,根据《厦门大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厦大委综【2015】40号)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的制度。
第三条 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应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完善师生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的科学民主。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四条 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事关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全院师生员工切身利益,依据有关规定应当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主要包括: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重要决定和全院党员大会、全院教职工大会作出的决议或决定的实施方案和重大措施;
2、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重要工作;
3、学院重大改革和发展规划方案;
4、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5、学院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
6、学院的组织机构、专门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的设置、调整及撤销;
7、学院学科、专业设置和调整;
8、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9、关系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
10、学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和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
11、学院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
12、校级以上(含校级)重大表彰;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授予人员的推选;
13、校园安全稳定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14、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第五条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学院各专门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人的任免和需要报送学校审批的重要人事事项。主要包括:
1、推荐、选任学院各系、教学部负责人;
2、学院研究中心负责人和成员的调整;
3、科级干部的选任;
4、教学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各类委员会和领导小组负责人和成员的调整;
5、评先推优、推荐代表等人选以及其他重要的人事事项。
第六条 凡对学院办学规模、条件及办学质量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设立和安排,均属重要项目安排的范畴,主要包括:
1、学院与国内外兄弟院校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2、学院承办的各类重要学术会议或重要工作会议;
3、与人才培养相关的各类暑期学校。
4、重要设备、大宗物资采购、购买服务、学院办公场所的改造及装修、办公室的安排;
5、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第七条 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是指超过学校有关单位所规定的党政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
1、学院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未列入学院年度预算的追加预算和大额度支出。
2、重大捐赠,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3、学院创收的大额度基金支配与使用。
4、《伟德国际1946源自英国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规定的一万元及以上大额资金的使用。
第三章 决策程序
第八条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机构,必要时可召开党政联席会扩大会议。
第九条 “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按照《伟德国际1946源自英国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第四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条 会议决定的事项、参与人及其意见、表决情况、结论等内容,应当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形成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并向全体教职员工公开。
第四章 组织实施及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 分工组织实施。学院党政联席会决定的事项,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
第十二条 加强监督检查。党政联席会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负责催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院长、书记汇报。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整改建议。
第十二条 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或主要领导责任。
1、凡违反本意见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2、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未经集体讨论而个人决策。
3、未提供全面真实情况而直接造成决策失误。
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失误或损失而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后果的,应依纪依法分别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厦门大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伟德国际1946源自英国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伟德国际1946源自英国党政联席会议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伟德国际1946源自英国委员会
厦 门 大 学 数 学 科 学 学 院
2016年6月2日